为纪念五・四运动92周年,弘扬“爱国、民主、科学、进步”的“五・四”精神,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爱国、爱家乡的热情,增强加快学生振兴崛起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。经学校研究决定,举办庆祝“五・四”运动92周年歌咏大赛,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活动主题:“课改让我增活力,我用激情颂青春”
二、活动时间: 2011年4月
三、组织单位:1、主办单位:开发区一中校团委
2、协办单位:各年级、各部门
四、参赛单位:高一、高二各班,以班为单位报名参赛
五、参赛要求:
1、本次比赛形式为合唱,每支参赛队演唱一首歌曲,歌曲要求积极向上,伴奏音乐自备。演唱时间限3分钟,参赛曲目须经审核。
2、各班全部同学参加比赛。
3、比赛要求服装整齐,由参赛代表队自备。
六、活动安排
1、每班指派1名联络员,于3月28日前将参赛歌曲报团委审核。
2、4月1日前召开第一次联络员会议,宣布比赛规则、评分标准及相关事项;
3、4月4日前,各班派1名指挥员与音乐老师联系,学习如何指挥;
4、4月20日前召开第二次联络员会议,抽签确定比赛顺序;
5、5月3日下午16:40在体育馆进行彩排,;
6、5月4日下午14:00在体育馆进行比赛。
七、奖项设立:本次比赛高一、高二年级分别设一等奖1个,二等奖2个,三等奖5个,优秀组织奖4个。
开发区一中校团委
2011年3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