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课改后高考将告别“唯分数”时代 湖北省教育厅详解综合素质评价

作者: admin 时间: 2009年9月3日 点击量: 9411

    今秋开学起,我省高一新生将迈入高中课改,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和高考成绩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一起,共同作为高校选拔录取的依据。前天,省教育厅公布《湖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(试行)》,对“综合素质评价”方式予以细化。

    6大方面定“等级”

    按规定,学生“综合素质”从6大方面分别定“等级”,具体评价标准由地方或学校制定。其中,“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”分为“合格”与“待评定”两个等级。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,原则上应评为合格。有突出问题的学生,可暂不评等级,记为“待评定”。
    “交流与合作”、“学习能力与学业成就”、“体育与健康”、“审美与表现”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,“个性与创新”分为A、B、C三个等级。
    各维度获“A”等的学生比例不超过30%。对身体有缺陷的学生,在“体育与健康”评价中,可酌情减少评价指标或降低评价标准。

    “成长档案”记录哪些内容

    据了解,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成长档案袋。
    省教育厅称,“成长档案”是高中3年来对学生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形成性评价记录。它包括:学科学习情况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、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的信息,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、个性特色的重要实证性材料等。

    如何避免“走形式”

    省教育厅称,从2009年开始,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学生的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,将要在网上进行。各类高中要建好校园网,使学生的成长记录、学生自评、互评的原始数据准确完整。
    比如,一个班级有54名学生,每名学生的成长记录、自评和互评,都会在网上留下“原始数据”。若没有这些“数据”,可能会影响学生毕业。通过这种方式,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学校“走形式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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